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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曉芳 - 法規與政令 | 2014-06-03 | 點閱數: 673

教育局公告 53153 號

要擔任工作人員者,請於 6/6 日前通知人事

一、為辦理本市 103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工作,請各校多鼓勵同仁參與,薦派之工作人員以正式編制內教師為主,薦派名單請於 103 年 6 月 10 日(二)下午 4 時前至線上填報填報編號 3243 填報,俟甄選報名繳費截止,確定工作分配後,隨即通知各校。

二、 請東區、北區、中西區、仁德區、安南區、歸仁區、新市區、新化區各小學按比例薦派人員:

1.      6 班以下自由薦派。

2.      24 班(含)以下,每校至少 5 人。

3.      36 班(含)以下,每校至少 10 人。

4.      48 班(含)以下,每校至少 15 人。

5.      60 班(含)以下,每校至少 20 人。

6.      60 班以上,每校至少 20 人。

三、此次有開缺學校請務必多加薦派工作人員。除上述行政區以外,其他學校自由推薦參加

四、 相關問題國小請洽大灣國小陳靜曄教務主任(TEL : 2719024 轉 802)、幼兒園請洽五王國小蕭正一教務主任(TEL : 2336842 轉 910)。

五、 筆試監考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請惠予公假登記。

1. 筆試講習

   (1) 第一次講習: 103 年 6 月 18 日(三) 14 : 00 ,地點:大灣國小菁英館一樓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佈置: 103 年 7 月 3 日(四)上午 9 : 00 ,地點:另行公告

   (3)筆試監考工作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2. 筆試當天: 103 年 7 月 4 日(五) 6 : 50~11 : 40 ,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3. 筆試講習與筆試監考工作人員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

4. 擔任本次教師甄試工作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記嘉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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