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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曉芳 - 法規與政令 | 2014-04-09 | 點閱數: 800

主旨:為提倡公教員工正當休閒體育活動,增進身體健康,連絡同仁情誼,培養團隊精神,訂於本(103)年628日、29日(星期六、星期日)假歸仁區歸仁國小舉辦本府103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桌球比賽,請踴躍組隊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比賽時間:103628日、29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30分。機關組及長青組訂於28日比賽,學校組及男女混雙個人賽於29日比賽。

三、比賽地點:本市歸仁區歸仁國小體育館(臺南市歸仁區文化路一段100號)。

四、開幕典禮:訂於628日上午9時於上開比賽場地舉行;機關組各隊請攜帶單位旗或隊旗,於840分以前完成報到(9時前繳回出賽單)並參加開幕典禮。

五、報名方式與期限:於51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以紙本、電子郵件或傳真送至本府人事處給與科(科員吳昕霏)辦理。

六、組隊原則:

()各一級機關得聯合所屬機關共同組隊。

()各機關(學校)原則獨立組隊,惟如人數不足,男子團體組在3人以內;女子團體組在2人以內,得請其他機關(學校)人員支援。

()各學校得以區名義聯合組隊(例如:白河區國小聯隊、東山區國中小聯隊)。

七、參賽資格:

()各機關學校員工(包括本機關學校退休員工、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臨時僱工、代理教師、實習教師、以工代賑人員、短期就業人員、消費合作社僱用人員...等)均可報參加,惟參賽選手不得跨單位或跨隊報名。

()參賽人員以103516日以前到職者為限。

()長青組參加人員須為說明七(一)人員年滿55歲以上者(國48628日前出生)。

()服替代役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比賽。

八、各機關(學校)參賽人員得在機關原預算之相關經費項下,本撙節原則每人至多以1千元為限,購置比賽運動服裝。

九、參加人員准予公假登記。

十、檢附「臺南市政府103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桌球比賽」比賽須知暨報名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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