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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曉芳 - 法規與政令 | 2013-12-04 | 點閱數: 743

主旨:衛生福利部前為提升公務人員健康與效能,降低慢性病威脅,建議避免供應不利健康之含糖飲料,減少製造健康危害,共同帶動健康採購、友善健康的社會風氣,惟經部分媒體錯誤報導為禁止公務員飲用含糖飲料情事,特予提出澄清及說明,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11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020055245 號函及衛生福利部 102 年 11 月 19 日部授國字第 102021048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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