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師器官捐贈術後之休養及追蹤檢查期間應屬術後之必要休養過程,得由服務學校衡酌實際需要,核給器官捐贈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1 月 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20158814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學生行事曆
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申請表
學生請假規範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view/dongsingkids/
公文系統
簽核系統
差勤系統
教師專區
東興國小母語網站
東興國小校訂課程成果網站
東興國小環境教育網站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16 \
東興國小友善校園專區
東興國小低碳校園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