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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曉芳 - 法規與政令 | 2013-04-30 | 點閱數: 930

主旨:為提倡公教員工正當休閒體育活動,增進身體健康,連絡同仁情誼,培養團隊精神,訂於本(102)52526(星期六、星期日)假本安平區石門國小舉辦本府102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桌球比賽,檢送比賽須知及報名表格式各1份,請踴躍組隊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石門國小位於安平商圈內,區內有安平古堡、安平樹屋及安平老街等知名景點,適合球員比賽空檔至鄰近觀光景點遊覽。

三、比賽時間:102525日、26(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點至下午530分,機關組及長青組在25日比賽,學校組及男女混雙個人賽在26日比賽。

四、比賽地點:本市石門國小石門館(臺南市安平區安平路700)

五、開幕典禮:訂於525上午9時於上開比賽場地舉行;機關組各隊請攜帶單位旗或隊旗,於850分以前完成報到,參加開幕典禮。

六、報名時間:請於515(星期三)中午前填妥報名表,紙本、電子郵件或傳真送本府人事處辦理報名。

七、組隊原則︰

()各一級機關得聯合所屬機關共同組隊。

()各機關(學校)原則獨立組隊,惟如人數不足,男子團體組在3人以內;女子團體組在2人以內,得請其他機關(學校)人員支援。

()各學校得以區名義聯合組隊(例如白河區國小聯隊、東山區國中小聯隊)

八、

()參賽資格︰各機關學校員工〈包括本機關學校退休員工、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臨時僱工、代理教師、實習教師、以工代賑人員、短期就業人員、消費合作社僱用人員...等〉均可報名參加,惟參賽選手不得跨單位或跨隊報名。

()參賽人員以102515日以前到職者為限。

()服替代役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長青組參加人員需年滿55歲以上(民國47525前出生)

九、各機關學校參賽人員得在機關原預算之相關經費項下,本撙節原則每人至多以一千元為限購置運動服裝。

十、比賽須知及報名表置於本府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下載區」,請逕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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