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劉曉芳 - 法規與政令 | 2024-08-07 | 點閱數: 65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六點、第二十二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六點、第二十二點規定 1 份。

:::

友善校園專區

低碳校園專區

防災專區





防疫專區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