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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曉芳 - 法規與政令 | 2013-03-07 | 點閱數: 1038

主旨:行政院訂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同時停止適用「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2 年 3 月 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20025917 號函辦理。
二、檢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及該處理要點逐點說明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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