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32014 號公告
一、為應「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之施行,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就有關請託關說事件,請填寫「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表」。
二、檢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事件登錄表」,請本局所屬機關暨本市各級學校就102年1月請託關說事件,於 102 年2月 20日前填報,電子檔回傳ioduncan21@mail.tainan.gov.tw 本局政風室備查,以保護自身權益。
三、各機關、學校若無相關事件,無須回報。惟若遇有請託關說事件,請於事實發生起三日內填報該表格,送本案承辦人,李紹亘,分機 8896 ,網絡電話 99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