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31638 號公告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2年 1 月 21日府政預字第1020063090號函辦理。
二、 請各級學校利用春節前各種集會,口頭宣導或製作標語、海報、跑馬燈、電子看板,或具有創意等方式,宣導 貴校、貴機關廉政作為,傳達「不送禮、不受禮」之廉潔觀念。
三、 請各校於102年2月 24 日前將相關執行成果表(附相關資料及活動照片以A4規格彙整乙式1份)以電子檔報本局政風室彙整(ioduncan21@mail.tainan.gov.tw。
四、 102年春節廉政宣導執行計畫及執行成果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