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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曉芳 - 法規與政令 | 2013-01-21 | 點閱數: 975

主旨:教師於分娩後治療因胎兒壓迫造成腸阻塞破裂之病假及延長病假,不得排除納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4 條中有關事病假及延長病假計算,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1 月 10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20000109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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