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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曉芳 - 法規與政令 | 2016-06-06 | 點閱數: 775

623公共服務日( Public Service Day )簡介

一、公共服務日之源起:

聯合國大會於 2002 年依第 57/277 號決議,將每年的 6 月 23 日訂定為「公共服務日」( Public Service Day ),其旨在頌揚公共服務對於社會的價值,強調公共服務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的貢獻,認肯公務人員的工作,並鼓勵年輕人走入公部門,以此為業。同時並設立「公共服務獎」( Public Service Award ),分成五大獎項類別:( 1 )施政透明防貪腐;( 2 )創新改善服務;( 3 )公民參與;( 4 )政府知識管理;( 5 )促進性別平等。藉此激勵世界各國不斷創新、提升效能,為人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

 

二、我國公共服務日之啟動:

101 年( 2012 )正值聯合國公共服務日設立 10 週年,為與國際接軌,並回應聯合國「公共服務日」創立之精神,遂由考試院與行政院聯手設立每年 6 月 23 日為我國「公共服務日」,期許並勉勵各機關公務人員展現公共服務的價值、創新服務的效能、提升政府服務的品質,使民眾能感受「積極、關懷、熱忱、奉獻」的公共服務精神,一同為提升國家競爭力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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