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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孫逸慧 - 參賽資訊 | 2017-03-07 | 點閱數: 1588

「臺南公園 100週年慶祝活動」學生寫生比賽實施計畫(草案)

  • 計畫目標:為配合本市臺南公園 100週年慶祝活動,特舉辦本市學生寫生比賽,希能藉此推展學校美術教育,提升學生藝術與人文涵養,達到宣揚本市藝術文化之美。
  •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臺南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
  • 比賽時間及地點:
  1. 時間:106年 4月 29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開始報到領取畫紙; 9 時至 12 時正式比賽(逾時不予收件)。
  2. 地點:臺南市臺南公園。
  • 報到及收件地點:臺南公園入口(公園南路與北門路交叉口)
  • 報名方式:
  1. 個人現場報名。
  2. 學校事先集體報名:請於即日起至 106年 4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將報名表(如附件)逕送至立人國小學務處游雅棠主任收。
  • 聯絡電話: 06-2222054#720。傳真: 06-2250253
  • 參加對象:本市所屬各國中小學生有意願者報名參加
  • 比賽組別:
  1. 國中組:分美術班、非美術班兩組。
  2. 國小組:分高年級組、高年級美術班組、中年級組、中年級美術班組、低年級組等五組。
  • 比賽方式:
  1. 團體報名者由帶隊老師統一領取畫紙。
  2. 畫紙(四開白色圖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發放,背後表格請參賽者以正楷詳填。
  3. 請參賽者自備寫生用具(包括蠟筆、顏料、畫筆、畫架、畫板、飲用水等)表現形式不拘,不得請他人代筆,若經工作人員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
  • 畫作主題:採現場寫生方式,以「臺南公園」為主軸,題目自訂,表現形式不拘,內容要能展現出關於公園美景現場寫生、寫意為原則。
  • 評審方式:於活動結束後,由本局擇期聘請專家評審,選出各組前六名(第一名 1第二名 2第三名 3位),另視作品水準暨參賽件數多寡,增加錄取「佳作」若干名。
  • 獎 勵:
  1. 各組前三名及佳作者,於教育局網路公告(http://www.tn.edu.tw)並於 106年 6月 17 日(星期六)配合臺南公園 100 週年慶祝活動,進行公開頒發獎狀及獎品鼓勵
  2. 獲前三名之本市所屬學校指導教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由其所屬學校依權責敘獎:第一名嘉獎二次、第二、三名嘉獎 1次,獲佳作者由本局頒發獎狀;國立及私立學校教師則發給獎狀。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同組前三名者,取最高獎位獎勵。
  3. 承辦本活動之學校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之附表一辦理敘獎,其餘工作人員發予獎狀。
  • 品處理:
  1. 參賽者之畫作一律不退回
  2. 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主、協辦單位對作品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傳等權利。
  • 經費來源: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局編列經費支應。

本計畫奉核准後施行,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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